一个深秋的清晨,“咣”!一声清脆法槌敲击声,回荡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报告厅中,百名旁听人员全体起立,神色庄严,静静聆听着审判席上审判长庄严宣判:“被告人白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席上被告人眉头紧缩,神情沮丧,像是对未来高墙生活的恐惧,更像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深深忏悔……
10月26日,蒙自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蒙自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白某某抢劫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司法局、三中、四小上百人在场聆听了这场庭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帮教,法院以充分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白某某抢劫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白某某当庭认罪服判,并表示不上诉,文中开头的这片场景正是庭审现场最后的一幕。
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用铿锵有力的语言以案释法,从法律角度对转换型抢劫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评析,让广大师生和群众了解盗窃、抢劫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和相关法律知识。刑事审判阳光司法,以“现场直播”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呈现在大众面前,拉近广大师生、群众与庭审的距离,用庭审的方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预防教育,同时也彰显了刑事庭审的震慑、宣传、警示功能。
通过庭审,主动将庭审过程置于阳光下,增强了审判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增强了师生、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受到了师生、群众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