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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助力执行攻坚
作者:祁奇  发布时间:2018-09-29 15:24: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蒙自市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位于红河县迤萨镇一处面积为3294.8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最终以659.5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一起时隔两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案情回顾

20139月,被执行人李某等四人因做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周转,以名下房产为抵押物,向某银行贷款440万元,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没有清偿贷款,201611月,某银行诉至蒙自市法院。由于李某等四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蒙自市法院执行局首先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后作出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用以清偿债务的裁定并依法定程序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经过一拍、二拍、变卖后,最终某公司以659.5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经查实,李某等四人在其他法院也涉及借款纠纷,蒙自市法院从拍卖款中扣划了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后,剩余的款项交给其他法院执行。

网拍情况

在执行案件财产传统拍卖环节,由于拍卖手续费高、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竞买者不多,影响了标的物的拍出。现利用网络司法拍卖,不仅充分保障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司法的透明、公正、高效和廉洁,同时提高了成交率和办案效率,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拍卖佣金,实为一项便民之举。

201811日至824日,蒙自市法院上拍标的总数为359件,成交标的数为43件,成交金额2480.95万元,溢价率5.05%,网拍完结率15.12%,保证金交纳人次115人,参拍人数93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蒙自市法院将进一步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合作,努力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提高司法拍卖效率,保证拍卖公开透明,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法律贴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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