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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法院干警受到红河州中院表彰
作者:万杰  发布时间:2018-08-29 14:55: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蒙自市法院在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主动围绕中心,依法履行职能,强推四力建设,整体工作成为全州基层法院的排头兵,审判执行工作情况5次被央视法治中国等栏目宣传报道,先后荣获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全州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全院出色的工作业绩来自每一名干警的辛勤努力。88日,红河州中级法院下发《关于给予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红[2018]24号),对在各项工作中作风优良、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蒙自市法院两名干警榜上有名,员额法官朱宝华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薛永祥记个人嘉奖一次。看看他们做了些什么:

朱宝华同志20162017年以来共审结执结案件514件,结案率97.35%,其中办结执行案件165件,实际执结率72.5%、标的到位率78.6%;审结诉讼案件349件,2017年审结的274件案件中,调解133件、调撤106件,调撤率达87.23%。两年来,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朱宝华同志一直秉持着要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要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以实现的信念,投入到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作为员额法官,他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亲历者,也是司法责任制的实践者,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薛永祥同志是蒙自市法院技术室干警,主要负责设备运维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他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一是推进审判信息化应用,服务审判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高院三高六统一的要求,及时推进信息化应用系统部署、应用、保障,打通建、管、用各环节,对全院信息化应用完成情况全程监控,实现每周一督促、每月一通报。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向阳光司法目标奋力迈进,实现了对全院13个审判法庭全覆盖。三是推进诉讼服务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服务诉讼群众渠道,方便诉讼群众参与诉讼,实现 “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的目标,切实解决诉累问题。四是强化信息化应用培训,将信息化应用同工作实际及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相结合,需求调查、制定计划、有序组织。蒙自市法院连续两年在全州法院信息化指标通报中排名第一。

朱宝华同志和薛永祥同志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警应当学习他们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一心为民的工作情怀,为蒙自市法院实现全州排头、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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