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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法院跨州执行,兄弟法院上演“执行者联盟”
作者:李羽晨  发布时间:2018-07-13 15:10:18 打印 字号: | |

借钱不还,朋友反目成仇

普某某与何某某原本是好朋友,何某某退休后投资做工程生意,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普某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期一年,按月付费,若不按时归还,何某某自愿承担260/日的资金占用损失费。何某某按约支付了8个月的资金占用费后,就未再还款。因普某某认可资金占用费即为利息,而何某某已支付的利息已超过银行利率四倍,我院不予支持,超过部分应从借款本金中予以扣除。我院依法判决何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普某某借款本金170742.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16年,普某某向蒙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诺”成白条  逃避执行躲猫猫

蒙自市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后三日内向被执行人何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10日内履行义务,何某某态度非常诚恳并表示10日内保证凑齐钱一次性还清债务,自己也好睡个安稳觉,然而10日期限已过,何某某仍然分文未履行,反而东躲西藏与执行干警躲猫猫。被执行人何某某通常选择节假日偷偷回家,在家待上几个小时便迅速离开,导致执行干警得知何某某回家的线索后,几次去寻找都扑了个空。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多次通过执行系统网络查控何某某财产信息,在冻结何某某账户内1880元银行存款后,何某某的所有银行账户再无进账,就这样,该执行案件已经搁浅了一年有余。

目标现身玉溪

红塔法院倾力协助

625日下午,执行干警收到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何某某出现在玉溪市的某某宾馆。执行干警喜出望外,立即向执行负责人报告,袁副局长考虑目标出现地较远,恐赶到时何某某又离开所住宾馆。袁副局长与目标所在地的玉溪市红塔区法院联系,请求协助先行控制目标,当即取得红塔区法院的大力支持。

下午15点,收到红塔区法院回复信息目标已控, 收到信息,早已整装待命的执行干警立即奔赴目标宾馆。下午6点左右到达红塔法院,红塔法院执行干警仍坚守岗位等待蒙自市法院执行干警的到来,并表示今后将继续支持、配合好兄弟法院间的协助执行工作,共同携手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连续作战21小时就为拘留

在顺利完成了交接手续后,蒙自市法院执行干警于当日带着被执行人何某某马不停蹄往回赶,到达蒙自市法院已是凌晨,考虑到送拘不便,执行干警在羁押室陪了被执行人一个通宵。第二日,经得院长批准,蒙自市法院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何某某说,本以为身处异地就能潇洒自由,哪知自己的无知无畏换来15日的拘留。

在此,蒙自市法院再次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积极与执行干警联系,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以抵赖、失踪等行为对抗、逃避执行。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决战阶段,蒙自市法院将持续加大力度、不断改进方法,联动多部门、发动全社会,让被执行人无处藏身!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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