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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 “老赖”主动求履行
作者:李羽晨  发布时间:2018-06-28 14:36:07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蒙自市法院执行局吗?我这就来还钱,请你们赶紧把我的限高解除,我要带我母亲去重庆看病,可是我现在买不了票。限高被执行人周某给蒙自市法院执行法官打电话说道。

201611月,周某因需资金周转,向蒙自某银行借款30000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向周某催收借款,周某都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银行将周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周某归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对周某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乘飞机、乘高铁、火车软卧、出入境等高消费限制。起初,周某对此还不以为然,认为这些只不过是法院的表面功夫,对自己没有实际影响,随后周某发现自己的出行受到了限制,不能坐高铁和飞机,不能贷款,才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便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自己当初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愿意偿还借款。于是,就出现开头那一幕。

法官释法

一、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哪些人应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20171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限制高消费是“依申请” 还是“依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三、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不能做哪些事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做了明确规定,简单梳理一下:

交通出行方面: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不能坐其他所有列车的软卧;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住宿方面:

不得住宿星级以上酒店、宾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将酒店按等级标准是以星级划分,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标准。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白金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游饭店的档次越高;一般一星的酒店很少在外面标注,三星的、四星、五星的标注较多;星级酒店一般都是由备案登记的。

消费方面:

1. 不得购买不动产(一般包括房屋、土地);也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注意:购买多大的房子都是不可以的。装修房子只要不是高档装修,简单装修比如简装地板等是可以的。

2. 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3. 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注意:经营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欠付的金额、车辆的金额、用途综合来认定。当然该车可以被保全,限制其买卖,车辆运营所得也是可以查封、划扣的。

4. 不得旅游、度假

曾经有这样一个新闻,某老赖在某著名景点度假,被执行法官带回。

5.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对于保险理财产品,申请执行人可尽量提供线索,如果被执行人下路不明,也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时,一般应提供投保人签署的退保申请书。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签署退保申请书的,执行法院可以向保险机构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

办公方面: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子女就学方面: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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