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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点联动力促案结事了
作者:朱宝华  发布时间:2018-05-31 17:28:17 打印 字号: | |

蒙自市法院依托派出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以来,强化庭点联动,最大限度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力促案结事了。近日,芷村人民法庭到巡回审判点老寨乡老寨村委会坝心村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刘某诉杨某、蒋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两案,并当庭作出终审判决。5天后,被告杨某、蒋某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原告李某、刘某与被告杨某、蒋某等系同村村民。2018359时许,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蒋某等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争执,在此过程中,作为该村原村小组长的刘某参与了调解。因争议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随后便发生了互相殴打事件。该事件造成三方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均到蒙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9日,原告李某、刘某分别将被告杨某、蒋某等诉至本院,分别要求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6956.87元和5616.07元。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有效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乡村民族团结,蒙自市法院迅速启动庭点联动机制,决定到原被告住所地的村民小组开展阳光司法庭审。在主审法官庭前、庭中主持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情况下,两案当庭作出宣判,分别判决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李某、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合计4877.50元和2898.02元。庭审结束后,经过法官释法答疑,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方明确表态会在判决履行期限内支付各项赔偿款。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人民法院以定纷止争、扫黑除恶、促进民族团结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主责主业,为社会经济和谐稳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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