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蒙自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19件,同比上升17.8%,审结案件86件,结案率72.26%,同比上升48.28%。在案件上升、员额法官人数从去年同期5名减少至4名的情况下,结案率大幅上升,分析主要原因为繁简分流成效明显。
一是科学设置繁简比例。经对历年刑事案件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安排由两名员额法官负责办理速裁案件,即简易程序及被告人认罪案件。一季度速裁法官受理案件为85件,繁简分流率达71%。
二是有效衔接共同推进。蒙自市法院自2017年起开始尝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并与公诉机关积极协商后公诉机关出台繁简分流的工作意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段提起公诉,共同推进繁简分流工作,节约司法资源。
三是集中审理当庭宣判。对速裁程序案件集中安排开庭、全部进行当庭宣判,一季度速裁案件结案率为87.69%,其中一名速裁法官结案率高达92.5%,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为95%。
四是量刑工作细化规范。在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蒙自市法院刑事法官会议对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罪两类适用速裁程序较多的案件的自由刑、罚金刑再进行细化,有效防止同案不同判,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