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近日,蒙自市法院李艳法官来到蒙自新安中心小学,为新安所镇两级村干部讲授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以案释法
2015年,蒙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黑犯罪案件,这起案件是建院以来审理的第一件涉黑案件。案件共有39名被告人,所涉及的罪名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窝藏罪,共五十余起犯罪事实,几名被告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法官选取了当地的典型案例,从案件的事实入手,深入地分析案件的性质,讲解各类罪名的构成要件,让旁听人员通过鲜活的案例,对各类罪名的构成有更深的了解,直观感受了黑恶势力犯罪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的危害。同时,李法官还向旁听人员讲授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理解和认定,分析黑恶势力与恶势力的区别,释明法律规定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具备的特征,旨在让旁听人员达到从传统意义理解到法律层面的认知。
以案示警
“黑势力”和“恶势力”往往是处于治理的末端,直接危害的是基层群众的利益,而且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严重的还会损害我党及政府的威信力。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扫黑除恶,要打早打小,从基础、萌芽打起,同时,一并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黑恶势力的恶行就会像瘟疫一样在社会中不断扩散和蔓延。通过法制宣传,走到群众身边,传递法制声音,用真实案例打好“预防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表明态度,对一切黑恶势力说不;敢于碰硬,严惩一切黑恶势力犯罪;旗帜鲜明,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社会合力,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