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法院在西北勒乡、老寨乡、水田乡、期路白乡、鸣鹫镇、冷泉镇、雨过铺镇的司法所及村委会设置了七个巡回审判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审判更加顺民意,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开起了蒙自法院改进诉讼服务、保障民生权益的新征程。
一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满足多元司法需求。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案发地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原则,真正让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不再成为人民群众寻求司法维权的障碍,切实将审判管理服务的为民措施落实到最基层,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是促进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院坚持在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原则,积极邀请并组织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及村民等旁听庭审,切实提升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提高乡镇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更加便捷地参与最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织密多元化解网。积极与巡回审判点相关职能站所、村委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对相关案件、事件的综合研判及教育疏导,实现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案发地、矛盾纠纷地运行,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更加便捷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结合人民调解员大多数身兼人民陪审员的实际情况,将巡回审判点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治保主任提高调解技能在重要场所,通过开展庭审观摩、判后答疑和专题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治保主任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是更加便捷地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依托新安、草坝、芷村三个中心人民法庭,与案件管辖区内的党委政府建立重大影响案件、事件通报制度,对一段时间各乡镇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将案件研判情况反馈各乡镇党委,同时听取各乡镇党委对司法保障和服务需求。让双方在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更便于先期研判、先期处置,达到工作相互促进的目的。真正实现矛盾不出乡,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