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这么冷的天,跑那么远的路给我们送来执行款。”12月23日,39名申请执行人争先握着为他们送去执行款的执行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事情发生在2014年2月24日,被执行人李某某与其丈夫王某某到蒙自市芷村镇桥头村委会梁家寨村“山园场”的农地里收玉米,14时许,李某某准备烤粑粑吃,遂用丈夫王某某平时吸烟的汽体打火机在牛车下点火,因风势过大,刚点燃的引火草吹到了自家玉米地里,火顺势烧上山,进而引发了山火,烧毁林地面积达6.8公顷(102亩),其中包括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钟某某等42户的农作物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执行人李某某犯失火罪,与2014年7月4日向我院提起公诉。考虑李某某投案自首,本院依法判决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某、钟某某等42户的经济损失421731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信息,于2016年12月22日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陷入僵局。今年已是年末,39名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均为农民,想到农民急需用钱采买来年的农作物种子,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芷村镇桥头村委会,召集39名申请人做工作,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一家年收入仅为8000元,也无自己的房屋,执行法官劝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为同一村子的人,并非故意放火烧山,其行为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执行人李某某已深感愧疚,也诚恳地向大家道歉。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家确为困难,421731元的赔偿对她家来说算是天价,39名申请人在法官的劝说下,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达成和解。同时,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某进行训导,对村民造成的损失已发生,希望李某某能拿出诚意想办法筹钱赔偿,一日不赔偿一日心不安,希望能赔一点是一点,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12 月23日,蒙自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勇联率队拿着被执行人李某某凑得的51000元案款前往桥头村委员会,亲自送到村民手中。村民们表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他们其实早已原谅被执行人李某某,没想到执行法官还为他们执行到部分案款,纷纷表示感激。
虽然路途坎坷、天寒地冻,但能得到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认同与感谢,执行法官瞬间觉得风和日暄,因为,对于执行法官来说,翻山越岭,只为你的一个交代;风寒路远,只为守护你的寒冬;全力以赴,只为兑现那句庄严的承诺。
温馨提示:烤粑粑是“云南小吃十八怪”代表性小吃,农民上山干活烤粑粑引发火灾的案件屡见不鲜,蒙自市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现已进入冬季,烤火取暖的同时要以此为戒,勿因小失大,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