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受国内经济整体下行的影响,蒙自市房地产行业遭遇史上最残酷的“严冬”。大批在建工程因开发商资金断裂、供需矛盾变化、高利放贷渗透等因素的影响,纷纷陷入“烂尾”的泥潭。由涉房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维权与维稳的问题,成为了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职能部门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面对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蒙自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州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方法,全面参与全市涉房问题综合治理,通过争取“四有”、出好“四招”、走稳“四步”、实现“四促”,探索出了一条“以商救商、法律监督、金融支撑、封闭运行”的涉房问题多元化解的新路子,不仅有效缓解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涉房问题的实质化解,为蒙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四有”,营造环境。面对涉房矛盾纠纷高发多发的形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唯有将涉房问题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统筹推进,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优势,才能促进涉房问题的有效解决。为此,我们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四有”,努力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一是有政策支撑。我们主动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引起了市委政府对涉房问题的高度关注。市委政府统筹运用维稳的思维、综治的思路、法治的方式、经济的模式,先后制定下发《蒙自市关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蒙自市关于涉房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对妥善化解涉房历史与现实问题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有领导支持。我们主动加强请示汇报,市委庞俊书记在总结法院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商救商、法律监督、金融支撑、封闭运行”的解决涉房问题工作思路;州法院起绍洪院长多次参与重大案件的研究,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指导;市政府姜伟市长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全力的保障。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蒙自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涉房问题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常务会经常性专题研究解决涉房重点问题,市委政府四次召开涉房问题政企恳谈会,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有平台干事。我们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成立了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为组长,法院院长为副组长,政法委、住建、国土、财政、税务、金融等十四个部门为成员的蒙自市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五个专项小组,抽调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对全市所有问题楼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建立后,各部门间又进一步加强了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实现了工作网络的“全覆盖”。目前,全市上下撸起袖子干、合力解纷争的氛围已经形成,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四是有资金保证。我们主动加强内引外联,推动建立了由市属国有企业负责管理的“蒙自市化解涉房问题资金池”。资金池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通过广泛吸收政府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的注入,目前规模已达到5000万元,并还在稳步增加,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二、出好“四招”,依法保障。当前涉房问题的多元化解,核心在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的工作方针,通过出好“四招”,为涉房问题的有效化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一是巧借外力。主动转变观念,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化解”,在红河州率先与司法行政机关合作建立了乡镇调委会派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率先与住建部门合作建立了涉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站,率先组建了由25名业内资深人士组成的涉房问题特邀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院、庭、站、室、员”的力量,强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相互衔接配合,形成了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周密安排。主动转变方式,变“坐堂办案”为“主动出击”,将涉房案件纳入前置调解的程序和范围,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对于有给付义务的调解协议,及时按程序进行司法确认,最大限度缩短化解周期、提高处理效率。三是精准发力。主动转变理念,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全面进行繁简分流,努力做到简案快办。对于经前置调解、庭前调解都无法化解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做出司法裁判,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为后续工作奠定法律基础。对于进入执行程序,难以执行的案件,正确处理“打死”与“救活”的关系,将相关问题楼盘及时纳入市级工作平台的监管范围,区别对待,综合施策,集中处理,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实现。四是强化预警。主动转变方法,变“被动应付”为“预警在前”,高度关注法院“小案件”背后的社会“大问题”,加强对涉房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经验总结,加强对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问题和隐患向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进行预测预警,并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合理性的司法建议和处理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涉房问题的预防和化解。
三、走稳“四步”,严格监管。涉房问题的解决,表面上纷繁复杂,但实际上有其规律可循。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对化解规律的研究把握,创出了以监管为中心,走稳“四步”的工作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摸好底”。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采取座谈、走访、问询、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烂尾楼盘问题的成因和症结,全面摸清开发商的心理、建筑方的心态、债权人的心情、广大业主的心愿,综合采取“一事一议”、“一房一策”的方法,及时提出处理的综合方案,努力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二是“算好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债权申报、会计鉴定、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等方式,全面查清问题楼盘的资产状况和债权债务情况。与此同时,与住建部门通力协作,运用住建部门的专业方法,科学测算楼盘的实际以及潜在经济价值,努力做到“算无遗漏”、“资债相抵”。三是“理好线”。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遵循建筑施工行业的规律规则,以建筑施工合同为主线,尊重缔约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严格审查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督促缔约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注重维护合同的稳定性,非经法定程序,原则上不对主要内容进行较大调整;以建筑分包合同为分线,严格审查分包的效力,逐一清理不合法分包项目,全力保护合法施工方的利益,努力推进问题楼盘的施工“稳中有进”、“步稳蹄急”。四是“建好房”。坚持质效并重的原则,加强与住建、安监、人社等部门的协作,严格监督开发商自觉履行规划、开发、招商等责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从严监管不放松;积极督促施工方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工程垫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等义务,自愿将“时、度、效”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验收交房,为综合化解创造条件。
四、实现“四促”,成效显著。涉房问题化解的成效,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四促”的目标,工作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一是促进了行业监管。积极运用司法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长”,主动为市委政府制定深化供给侧改革、房地产回暖项目等政策建言献策;当好“推动者”,帮助国土、规划、金融、房管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的职责,补齐短板、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实现了“人、地、房、事、钱”的有效管理;当好“裁判员”,积极采取以案释法、以案立标的方法,及时运用裁判权,对违法行政,特别是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促进了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围绕“规范发展”,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监督管理等方法,不断提高房地产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识,帮助他们依法规范土地、规划、住建等手续,促进了合法经营;围绕“有序发展”,依法打击高利放贷、合同诈骗、商业欺诈等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不正当行为的查处,将房地产行业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围绕“健康发展”,主动发挥司法服务职能,全面介入、全面参与涉房问题集中整治,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做到药到病除、肌体健康。三是促进了财政增收。通过两年艰苦的努力,蒙自涉房问题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趋稳向好的发展态势。在GDP方面,通过楼盘复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为全市GDP贡献近5亿元;在财政收入方面,随着大量楼盘问题的有效化解,税务部门的涉房税收得到有力保障;在非税收入方面,原本大量欠缴的土地拍卖、建筑工程配套、人防异地建设等费用有了实物保障。四是促进了人民幸福。目前,随着十余个楼盘的“起死回生”,人民群众长期反映的涉房问题得到逐步解决,1000余户失地农户有望近期拿到他们梦寐以求的补偿房,2000余户回迁户即将回迁宽敞明亮的新居,5000余户业主正在抓紧办理已不抱奢望的房产证,1000余名债权人10多个亿遥不可及的债权即将实现,党执政为民的温暖进入千家万户,政府依法行政的公信得到提升,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