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蒙自法院始终以“四力”建设作为工作指引,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意导向有机统一,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措施,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多项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四力”建设思路的由来】2015年底,州中院起绍洪院长到红河履新后,针对蒙自法院案件井喷、工作压力剧增的情况,系统提出了“三力”建设的工作要求,为我们摆脱思维的桎梏,拓宽工作的渠道,实现新的跨越指明了方向,2016年在原有思路的基础上,完善为“强内力、挖潜力、借外力、执行力”的“四力”工作方针。我院在加强对院情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项目化推动、清单式管理、责任制落实”的方式,提出了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内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挖潜力”、加强多元化建设“借外力”、加强队伍建设“执行力”的工作思路。
【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内力”】为解决工作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着力构建以精准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以精细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系、以精确为核心的人事管理体系。在审判管理中,高度重视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管控,由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做好审执流程管理、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审判组织、司法公开的标准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的标准化管理;在行政管理中,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以执行力建设为重点,通过责任清单的方式推进办文办会办事、后勤服务保障、宣传调研工作、信息化保障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通过抓长抓常、抓细抓小、落细落小,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案无积件、事不过夜”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人事管理中,我们立足于“从严”,着眼于“动态”, 对人事档案进行精确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执法业绩档案、干警廉洁档案,做到了适时动态更新,实现人事管理全程留痕、不留漏洞。
【加强信息化建设“挖潜力”】我们通过强推司法改革实现了体制的突破、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机制的创新、通过内引外联实现了保障的强化。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率先提出工作思路、率先组建法官团队、率先打破内设机构设置、率先推进扁平化管理、率先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了在思维理念上先行一步、整体谋划上棋高一着、先行先试上更胜一筹、营造环境上带动一片,取得了“人员定岗、工作定权、干部定心”三大成效,为全州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提供了样板和借鉴。在信息化建设中,我们在全面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创新信息化应用培训模式,提高干警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化工作“不漏一人、不漏一岗”,2015至2016年全州法院信息化考核位列第一。坚持全年已结案件逐案评查,将信息化建设履职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强势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工作保障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按“大审判、小后勤”的思路,将人财物合理配置到一线的审判执行岗位,为27个法官团队配齐书记员、配齐信息化装备,营造了“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干事”的良好氛围。
【加强多元化建设“借外力”】我们通过“优服务”,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通过“搭平台”,率先建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通过“创机制”,构建了繁简分流的工作格局,全院75%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通过“快办”程序予以办结;通过“建阵地”,以三个基层人民法庭为中心,选好点、串好线、织好网,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触角进一步向下延伸到各乡镇、各村组;通过“勤外联”,与司法、公安、住建、商会、行业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平台,形成了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我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得到各方的支持和肯定,在2017年7月25日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推进会上作展示交流。
【加强队伍建设“执行力”】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法官队伍。在思想政治建设中,我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不断筑牢干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在执法能力建设中,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专题讲座,开展道德讲堂,选派干警外出培训,有效提升了广大干警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信息化应用、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在文化建设方面,着力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工作,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大厅、法官文化长廊、院史陈列室、党风廉政宣教室,充分发挥了先进文化在激励人、引导人、培养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四顽症”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广大干警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成为习惯,两年来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两年来,通过切实将“四力”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我院各项工作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殊荣,获评全州优秀法院。今后我们还将紧紧围绕未来五年蒙自法院“全州排头、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工作目标,以“五个司法”为引领,努力做出新的业绩,发挥好示范引领的作用,为全州法院整体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