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国际禁毒日当天,蒙自市法院联合共青团蒙自市委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公开庭审显威严
当天上午9时,杨某某、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学校报告厅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坐满了四百余名旁听师生。
公诉机关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张某分别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9克、5克,两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两被告人认罪,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将庭审搬进校园,让全校师生感受法庭的庄严、法律的威严,同时也为在校学生敲响警钟,让他们意识到毒品不能沾、法律不可犯。
以案释法有效果
阳光司法进学校,案件带给学生们的不仅是整个庭审过程的吸引力,更多的是通过观模庭审引发思考,从而达到教育目的。在休庭后,法官以案例引出话题,普及毒品的种类以及如何防范等知识,并通过男孩高幸福因吸毒导致悲惨一生的故事,让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做到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该案的审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承诺宣誓刻心间
以案释法结束后,法官组织学生在国徽下郑重宣誓:“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坚决与毒品作斗争!从我做起,以抵制毒品为荣,以吸毒贩毒为耻!洁身自爱,决不沾毒!”
近年来,青少年涉毒案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一些毒品贩子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理,采取多种手段引诱青少年染上毒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行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是一项既紧迫又艰巨,既重大又长远的任务,必须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开展社会综合治理,方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