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971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蒙自市人民法院获此殊荣。蒙自市人民法院向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
【强意识】作为审判机关,蒙自法院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作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大局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来抓,在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工作环节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努力实现在定纷止争中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护稳定中教育感化挽救,在广泛宣传中营造法治环境。
【搭平台】2011年,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专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审理。2012年,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引入合适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心理咨询引导工作机制。2016年,我院在民一庭成立家事法庭,并将家事法庭及家事法官准确定位为“定纷止争的社会医生”、“善断家务的亲和法官”、“社会治理的崭新平台”,着力打造遵循审判规律的人文法庭。
【精审判】在刑事审判中,坚决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同时审慎判处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女性犯罪案件。在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侵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妇女儿童适当照顾和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确保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执行案件得到及时执行。
【创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来诉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文澜镇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在各乡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络点,深度发掘“大调解”工作格局潜力,借助公安、司法、民政、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制定了《蒙自市人民法院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三年规划(2014年—2016年)》。明确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开展了“阳光司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正等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制宣传。开设了以防范性侵害为主要内容的“公主第一课”。以卡通形象为故事主人翁,将预防性侵的相关知识通过表演的形式表现,将关键词编成歌曲,好听又好记,深受学校师生的喜爱。此课程在全州范围内取得良好反响,团州委将该课程确定为公开课课程,并作为优秀案例上报团中央。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圆桌审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对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圆桌审判”。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庭后,坚持26年到省少管所慰问蒙自籍服刑少年犯,利用回访之机开展法治教育。
【优服务】大力打造“优质、高效、温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集约式、零距离、全方位”的优质司法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速裁工作室,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婚姻家庭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办理,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了保障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对“三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等案件的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按程序予以办理。
【广宣传】蒙自法院建立了“五个一”的法治宣传模式,即以“一次庭审、一次公主第一课、一次法制宣传、一次法律咨询、一次走访回访”为主要内容,在各乡镇利用赶集日、“3·8”妇女维权周和到扶贫联系点慰问期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蒙自市光明社区共同开展“红河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讲座。《反家暴法》实施后,法官做客红河电视台“法治红河”栏目,并到社区开展反家暴法讲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