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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语
  发布时间:2017-04-14 21:06:2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语

        1.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学习《国家安全法》,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

        2.国家安全工作坚持总体安全观,一人民安全为宗旨,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3.学习《国家安全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举报电话:12339。

        4.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传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华东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蒙自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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