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交通肇事引发的纠纷,只不过受害者是一条狗。狗的主人因为肇事者欠妥的言行引发恼怒,一纸诉起诉到法院,办案法官经过耐心调解,圆满解决了这一纠纷。
原告张某是个爱狗的人,饲养了一只灰色玩具贵宾犬(取名为“小豆芽”)。在所住的蒙自市XX小区内,被告杨某驾车行驶,车速过快碰撞且碾压过原告张某在小区内奔跑的狗。后原告将该犬送到昭忠路农大医院治疗,但因伤势过重治疗无效死亡。开始,原告张某不想让被告王某赔偿,但被告又不想欠人情,同意赔偿原告损失。被告赔偿的金额原告又觉得过低。言语之间,矛盾最终激化。“恸哭三日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犬颜”。双方各请律师,提出了鉴定狗价,鉴定车速等越扯越多的缠诉。
这一桩官司中,狗的市场定价是纠纷焦点。对于狗的市场价格认定,目前并无市场认可的权威鉴定机构。双方各说一辞,莫衷一是。为了解决此问题,办案法官深入蒙自地区相关市场进行调查,采访了多家经营宠物的业内人士,摸清了该类犬种的市场行情。由此形成了比较公允的价格,在此基础上又对双方的责任作了厘清 。最终,在法官耐心劝解下、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肇事者以狗主人认可的价格进行了赔偿,双方的邻里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