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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法院24年不间断走进未管所回访少年犯
作者:梁旭娇  发布时间:2016-12-16 10:56:50 打印 字号: | |

    为使未成年服刑人员充分感受社会温暖、坚定改造的信心及有效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巩固审判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给少年犯创造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环境。

    2016年12月9日上午,蒙自市人民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关工委一行六人联合组成帮教团走进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因触法在这里服刑的39名蒙自籍未成年服刑人员。

    在帮教会上帮教团成员们首先播放了蒙自发展宣传片,介绍了家乡的变化。随后,帮教团成员与39名服刑人员面对面座谈帮教,询问了服刑人员在少管所的学习改造和生活情况,转达了家乡亲人的思念和嘱咐,勉励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到家乡,为家乡的建设做贡献。一句句情真意切的话语温暖着少年犯的犯,他们依次汇报了自己的改造情况,表示一定会努力改造,早日出来回报社会。小华(化名)是唯一一名女性服刑人员,因为年幼无知运输毒品被判三年零六个月,经过在少管所的学习改造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敞开心扉接受帮教,小华说:“谢谢法官,我一定会积极改造,我参加了化妆技能培训,等服刑完出来后开一家化妆店,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最后,帮教团向学员们赠送了书籍,希望他们多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少管所的技能培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蒙自法院的法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中,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防并重的工作原则。24年来,坚持到未成年人管教所回访帮教少年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承担起进一步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的社会责任,掌握未成年犯判后改造情况,积极拓宽帮教途径,帮助未成年犯重获新生。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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