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中院精心指导下,在州、市妇联的大力支持下,蒙自法院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强意识。蒙自法院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作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大局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来抓,在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工作环节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市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努力实现在定纷止争中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护稳定中教育感化挽救,在广泛宣传中营造法治环境。
二、搭平台。为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有效开展,蒙自法院着力强化内引外联。在内,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工作平台。2011年,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专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审理。2012年,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工作机制、心理咨询引导工作机制。2016年,成立家事法庭,着力打造遵循审判规律的人文法庭。在外,用足用好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与市妇联建立了妇女权益保障个案联系沟通机制,与关工委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共同实施了未成年人被告人背景调查及合适成年人工作项目。
三、精审判。蒙自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在刑事审判中,坚决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同时审慎判处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女性犯罪案件。近三年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4件67人(强奸罪26件30人、猥亵儿童罪3件3人、拐卖妇女儿童罪2件12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1件4人、组织卖淫罪2件18人)。在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侵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妇女儿童适当照顾和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就婚姻家庭案件,转变家事审判理念,重视修复保护,将大量调解工作做在庭审前。2016年截止9月10日,共审理家事案件325件,结案307件,结案率95.34%,调撤率70.15%。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确保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执行案件得到及时执行。近三年,共受理涉妇女儿童执行案件91件(其中离婚纠纷56件、抚养纠纷35件),执结81件,执结率89%,执结标的227.72万元,标的到位率达84.53%。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共采取拘留措施13件17人,扣划银行存款60余件次,拍卖变卖房产、车辆21件次。
四、创机制。蒙自法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着力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来诉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文澜镇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在各乡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络点,深度发掘“大调解”工作格局潜力,借助公安、司法、民政、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妥善化解家事纠纷。2016年3月以来,通过多元化调解手段调解家事纠纷30余件。二是制定了《蒙自市人民法院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三年规划(2014年—2016年)》。明确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开展了“阳光司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治等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制宣传。至今,法治宣传工作已经在全市11个乡镇完成。三是开设了以防范性侵害为主要内容的“公主第一课”。主要是以卡通形象为故事主人翁,将预防性侵的相关知识通过表演的形式表现,将关键词编成歌曲,好听又好记,深受学校师生的喜爱。此课程在全州范围内取得良好反响,团州委将该课程确定为公开课课程,并作为优秀案例上报团中央。四是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圆桌审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对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圆桌审判”。近三年,共受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190件485人。五是拓展延伸审判职能。为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庭后,坚持24年到省少管所慰问蒙自籍服刑少年犯,利用回访之机开展法治教育。
五、优服务。蒙自法院大力打造“优质、高效、温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集约式、零距离、全方位”的优质司法服务。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李玉芬离婚诉讼案件中,我院考虑其因家庭暴力要求离婚,且家庭困难、身患残疾,快速办理调解离婚,后李玉芬送来感谢信,感谢法官用三天结束了她三年的痛苦,终结了她三年的噩梦。二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速裁工作室,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婚姻家庭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办理,减轻群众诉累。近三年速裁婚姻家庭案件600余件,案件办理周期仅20天。三是加大司法求助力度。为了保障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对“三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等案件的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按程序予以减免。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4件,减、免、缓交诉讼费50.09万元,其中,对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造成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困难的,救助7件9人26.5万元。
六、广宣传。蒙自法院建立了“五个一”的法治宣传模式,即以“一次庭审、一次公主第一课、一次法制宣传、一次法律咨询、一次走访回访”的形式为主要内容,在各乡镇利用赶街天、“3·8”妇女维权周和到扶贫联系点慰问期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6年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展出展板150面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到蒙自市光明社区共同开展“红河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讲座,《反家暴法》实施后,法官做客红河电视台“法治红河”栏目,并到社区开展反家暴法讲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