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2016年9月2日上午,蒙自市人民法院对新提拔任用的1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在谈话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翁坚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明确了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组织新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规定。19名新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真抓实干,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红芬代表院党组对新提拔任用的19名科级领导干部表示祝贺,并就抓好今后各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充分认清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严峻考验,不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必须顺应当前新形势,转变司法理念,切实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二是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用好手的权力。要正确对待职务晋升和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职务晋升意味着承担更多的责任,有职必有责,有权必担责,在其位,谋其政,依法依规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希望新提拔任用的同志在走上领导岗位的第一天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做到“三个管好”,即管好自己,管好干警,管好庭室。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作用,善于监督,敢于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增强干警廉洁意识,确保庭室干警的整体廉洁。
三是以身人则,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抓好廉洁自律,要带头做好各项工作。要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当好标杆,做好表率。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淡薄名利,正确看待人生得失,做到知足常乐,自觉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四是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责任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对落实“一岗双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早日实现从一名普通干部到一名称职有为的领导干部的转变。
五是坚持“四个从严”,抓好队伍管理。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从严格管理、从严格教育、从严格监督、从严格查处,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法院人不出事,案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