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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法院认真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刘玫  发布时间:2016-05-10 20:50:21 打印 字号: | |

    为了大力弘杨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近日,蒙自法院组织干警观看了向“时代楷模”黄志丽同志学习的事迹报告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和内勤参会。

    整个事迹以家门口的小法院、法官胜似亲人等五个专题报告,向我们展示了黄志丽法官的人格魅力。

    黄志丽同志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共党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1年,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面对群众诉求,面对急难任务,敢于担当,豁得出去,顶得上去。她全心投入审判工作,所办案件40%七天内审结,75%以上自动履行,93%调解撤诉,服判息诉率达到99.7%,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她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建“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搬到群众家门口,将民事审判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她始终饱含为民深情、胸怀公平正义、坚守廉洁底线,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法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黄志丽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最美基层干部”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列为全国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报告会上号召全国法院干警:一是高度重视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活动;二是抓好结合,把它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来抓;三是注重实效,推动法院的各项工作。

    通过观看视频,干警内心受到很大的触动,心灵得到了净化,深刻认识到一名法官肩负的责任。正如黄志丽同志所说的“一份看上起无可挑剔的判决书,不一定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一个法官打动当事人不仅靠法治的力量,更靠的是为民的情怀”。黄志丽同志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值得我们干警认真学习。下一步,蒙自法院将把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迅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来源:蒙自市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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