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现在我们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开庭,你能否听清楚我说的话?画面是否清晰?”2016年2月25日,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在蒙自市人民法院和蒙自市看守所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这也是蒙自市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庭审”审理案件。在蒙自市看守所远程讯问室内,蒙自法院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的声音清晰地传了出来。 “法官,我听得很清楚,整个画面也很清晰。”黄某说。
2014年7月8日21时许,原告黄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与被告张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车上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原告黄某伤情最重,造成左小腿截肢,经鉴定为六级伤残。2015年2月25日黄某起诉至法院,2015年3月31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黄某要求追加对方车主为共同被告。在追加被告的过程中,于2015年4月17日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在网吧遇见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二人发生争执并互殴,在此过程中原告黄某抢过被告张某的跳刀朝张某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刺数刀,致张某当场死亡。2015年12月24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原告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考虑到该案件特殊性,为避免当事人情绪过激及在押人员转押风险,经向院领导请示后,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在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对该案件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庭审期间,法官、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旁听人员等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原告黄某在看守所视频讯问室,所有庭审程序借助网络及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呈现。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样的“现代化”庭审还是第一次接触,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同时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风险。现该案件尚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