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反家暴法,主旨在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为及时宣传贯彻执行该法,3月1日上午,我院组织法官到水田乡开展“三月春风行动”,进行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立足“思想触动,根除陋习”,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宣传、释法说理等方式从法律意识上去除 “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力”、“虐待老人是家务事”等错误观念,让广大群众明了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告知群众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遇到家暴时如何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法律维权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中,市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了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工作机制,对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媒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职责作了规定,明确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蒙自法院将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载体,严格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切实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法治宣传将预防工作向前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