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蒙自法院参加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工作会议
作者:蒙自法院  发布时间:2016-02-22 14:37:52 打印 字号: | |

126,蒙自法院副院长何红芬、立案庭庭长李蓓参加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工作会议。参会的还有各保险公司分管理赔领导和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共40余人。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国保监会共同组织召开的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颁发了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聘书。 

会议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大分支机构积极参与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的支持力度,服从并执行调解协议,提高调处机制的执行力。充分认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机制。

在当前保险纠纷多发、频发的状况下,行业调解是有效化解保险纠纷的重要途径,可以降低保险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社会维稳贡献力量。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法院的作用主要在于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平台,即诉调对接平台。在今后的保险纠纷调解工作中,蒙自法院将加大对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力度,健全合作机制、保险纠纷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向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树立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观念,严格落实司法确认制度,发挥好人民法院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功能。

目前,蒙自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工作,针对当前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元化、诉求多元化的状况,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汇聚社会力量解决矛盾纠纷。

 

    据悉,红河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先从蒙自市、弥勒市推进,再逐步向全州13个县市扩展行业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行业调解与诉讼的有机衔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保险行业法治化水平。

来源:蒙自法院
责任编辑:李羽晨
联系我们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北段 邮编:661100 电话(传真):0873-3723112 法院邮箱:mzfy2011@163.com 监督电话:0873-383500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