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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赡养费纠纷案
作者:民一庭 李慧萍  发布时间:2016-01-18 17:20:07 打印 字号: | |
  12月3日上午,蒙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法律援助人员的配合下,成功调解了原告王某某、雷某某诉其子女赡养纠纷一案。

  据悉,二原告系夫妻,共生育二子四女,均已成年并组建家庭,且具有劳动能力。二原告因年纪较大,已丧失劳动能力,现二人独自生活。因二原告与次子之间多年来就承包地的耕种、分家析产等问题双方存在隔阂,且二原告曾于2004年向我院起诉次子给付赡养费,最终调解结案。现二原告认为除次子外,其余子女均在履行赡养义务,而次子不给付赡养费,故仅向我院起诉次子,要求其增加给付赡养费。承办法官在知悉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后,考虑到二原告与被告之间多年的矛盾均未化解,且赡养类纠纷宜以调解为主的原则,遂决定调解处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告知被告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并耐心细致地给被告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后在承办法官及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每年给付二原告赡养费1600元,并主动承担二原告今后产生医疗费用的六分之一,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使原告老有所养,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蒙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根据案件类型,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密切联系辖区相关部门,挖掘矛盾化解潜力,从该案的处理上就构建多元化的矛盾化解平台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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