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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首例婚姻无效纠纷案
作者:唐誉銘  发布时间:2015-08-04 10:34:07 打印 字号: | |
  7月30日,蒙自市法院当庭宣判了首例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一对姨表姐弟在登记结婚共同生活4年之后,终因他们的婚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被判无效。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姨表姐弟关系,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原告唐某和被告周某通过亲属间的相互介绍认识,自由恋爱,于2011年5月20日在蒙自市老寨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唐某系再婚,并与前夫生育有一子,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5年3月18日,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唐某的生母与被告周某的生母系同胞姐妹,婚前都知道双方是表姐弟关系,双方父母也都同意他们结婚。在办理结婚登记的过程中双方没有说明有亲戚关系。

前来旁听的村民纳闷了,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了4年,还领取了结婚证,这在外人开来“亲上加亲”的婚姻,怎么会无效呢?

  闭庭后,办案法官就旁听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现场普法。唐某与周某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隐瞒这一关系登记结婚,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属于无效婚姻,法律必须进行干预,不属于像债权等民事权益争议问题,故也不能像处理民事权益争议问题那样进行调解,而且根据司法解释,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即一审终审,原告唐某与被告周某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无上诉权利。该案现已收缴原、被告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至婚姻登记机关。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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