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信息
法官现场开挖定争议
作者:唐誉銘  发布时间:2015-06-03 20:52:16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蒙自市人民法院民二庭胡法官组织原告杨某、被告饶某等案件当事人以及当地村委会干部一同到蒙自市期路白乡,期路白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争议现场,就双方当事人争议土地进行现场勘查,因争议土地涉及新、旧公路地界,法官现场决定开挖定争议。

  案件要从2014年5月28日被告拉空心砖和石头支砌堆粪池开始说起,由于2007年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时,蒙自市期路白乡期路白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将该小组位于水沟东至公路、南至家祥地、西至饶金向地、北至胡正辉地的0.3亩土地承包给原告杨某经营,承包期限为199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2009年以前,原、被告双方争议地点即原期路白段老公路路基西面一段东西向宽约2米至3米的荒草皮,被告利用该荒草皮堆放牛粪。2009年至2010年间,期路白段原砂石公路路面重新改扩建为水泥公路路面。新公路建成后,原告将承包地四至中东面耕种范围延伸至新公路路基脚。2014年5月28日,被告将堆放牛粪的地点用空心砖叠放围拢为南北长4.9米、东西宽2米的不规则长方形。在被告饶某堆砌空心砖后,原、被告双方矛盾激化,通过当地村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调解未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为化解双方日益激化的矛盾,快捷高效的解决纠纷,主审法官在认真研究案情后,主动联系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干部,一起到现场开挖对争议地段进行确认。

  当日上午10时,在炎炎的烈日之下,主张恢复原状的家属一见法官,就激动地要法官去看被饶某占用的土地,还不断大声的斥责饶某的大女儿,相互间再次争吵,引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为避免双方当事人情绪过大、矛盾激化,法官当机立断制止两家的争吵,安抚各方情绪,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随后,胡法官拿起锄头,顶着烈日对争议地点开挖确认。

  十多分钟后,期路白旧公路的地基完全显露出来,胡法官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及村干部测量地基的尺寸、与新公路的距离等,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确认。

  法官不仅要会坐堂问案,更应深入基层,深入案发地,用耐心和细心化解老百姓的心结和法结。胡法官务实审案的作风使乡亲握手言和,更树立了法官亲民、为民的好形象。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我们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北段 邮编:661100 电话(传真):0873-3723112 法院邮箱:mzfy2011@163.com 监督电话:0873-383500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