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在征收农民土地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近日,蒙自法院公开审理了村小组长周某诈骗罪一案,蒙自市雨过铺镇100余名村民小组长参与了旁听。
被告人周某系蒙自市雨过铺镇芦槎冲村村小组长,2013在修建雨过铺镇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及服务区过程中,通过雨过铺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杨某(另案处理)以村民付某、王某、郭某等11人的户头虚报了地面附着物水井各1口,以村民高某的户头虚报了水井3口,同时以其母亲陈某的名字虚报土地1.82亩,从中骗取了国家征地补偿款375793元。拆迁公示结束后,周某又先后多次要求杨某更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数据,从中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89254.34元。
庭审现场,参加旁听的多名村小组长认真旁听,以周某的教训来审视自己在平时工作中的行为,同时周某的行为也给予警示,作为一村之长,应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要求,真正做到不谋私利,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