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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短兵相接” 法官四招化仇怨
作者:蒙自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庭  发布时间:2015-03-27 18:27:54 打印 字号: | |
  “他是我哥哥,我用跳刀捅了他好几下,具体捅在哪我不记得了”。3月10日,站在蒙自法院刑事审判庭里的李某断断续续的说着。“你们是兄弟,亲兄弟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面对公诉人的质问时,李某含着眼泪把头重重的低了下去。

  2014年11月1日22时左右,李某和其哥哥在家中因分家的事情发生争吵,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李某用随身携带的黑色跳刀连捅其哥哥李某某腹部数刀后逃离。后经鉴定,李某某此次的伤情为重伤二级。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今年24岁,家中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一个哥哥。李某说哥哥平日在家中脾气比较大,自己做得不好就会被哥哥殴打,从小到大不知道被哥哥打了多少次,牙齿打掉过,手、脚、肋骨都曾被打断过。“法官,你看我头上的伤疤,都是他打的!”看着李某头上的伤疤,每一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不由感慨,这是怎样的一对兄弟啊!

  李某的母亲说“兄弟俩从小就爱打架,哥哥个头大,下手狠,李某打不过,经常被哥哥打。哥哥性格暴躁,劝不了,也没有人敢劝他”。庭审后,承办法官按耐不住了,依照法律的规定,致人重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在本案中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在此次事件发生时被害人哥哥有过错,但是面对这样一对兄弟,我们不能轻易的作出判处,应该给这对兄弟一个机会,必须要出招!

  第一招,耐心劝说哥哥。承办法官当即与李某的哥哥联系,询问哥哥对其弟弟的行为是否予以谅解,哥哥很激动,表示不愿意谅解弟弟的行为。在承办法官一番耐心的劝说下,哥哥终于表示对弟弟的谅解,并书写了谅解书,请求对弟弟适用缓刑。

  第二招,趁热打铁,卖个人情给哥哥。当天经过合议庭的合议,最终决定对李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变更强制措施时,哥哥做保证人吧!弟弟没钱,若没有保证人就变更不了强制措施,弟弟一定会感谢哥哥的”承办法官劝说着哥哥,哥哥想了想,点了点头。

  第三招,看守所内看一看,哥哥触动深。证据反映出哥哥平时暴力倾向很严重,借助让哥哥做保证人的契机,带着哥哥去看守所,看一看,感受一下,震慑一下,或许有用。在看守所的接待室里,公安民警正在办理四名犯罪嫌疑人入监的相关手续,哥哥坐在一旁,看着,听着,想着,虽然哥哥想尽量显得从容、淡定一点,但哥哥眼神中划过的一丝惧怕被一旁的法官捕捉到了。

  第四招,当面再教育,化解兄弟仇。在看守所大门,哥哥与弟弟并排站着,法官对弟弟说“你伤了哥哥,应当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哥哥谅解你了,又愿意作你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你欠哥哥情”,对哥哥说“你是哥哥,这次高风亮节,谅解弟弟,值得表扬,但是以后要克制自己,不能随便打人,要不触犯刑法也要受处罚”。兄弟俩连连点头,最后哥哥说“法官,我现在可以带弟弟走了吗,我想带他去洗个澡、换套衣服,再好好吃一顿”。法官笑了,这对兄弟也许再也不“短兵相接”了。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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